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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鑫药业控股股东收关注函:要求说明国药集团能否有效控制国药药材

5月6日,紫鑫注函制国深交所向控股股东下发关注函。药业药集药药

2021 年 10 月 21 日,控股紫鑫药业披露《关于控股股东签署 表决权委托协议 暨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股东提示性公告》、《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的收关公告》,称紫鑫药业原控股股东敦化市康平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与国药兆祥(长春)医药有限公司签订了《表决权委托协议》。求说

本次表决权委托后,明国国药兆祥成为紫鑫药业的效控控股股东。

2022 年 4 月 30 日,紫鑫注函制国国药兆祥披露《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称,药业药集药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药集团”)持有中国中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药有限”)100%股权;中药有限持有国药药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药药材”)25%股权,控股为国药药材第一大股东,股东同时根据国药药材股东会决议和公司章程,收关中药有限委派选举的求说董事占其董事会半数以上,形成实际控制;国药药材持有国药兆祥 100%股权,明国国药集团为国药兆祥实际控制人。

但近日,深交所关注到国药集团在其官方网站发布的声明,国药集团及其下属公司否认为国药兆祥、国药药材的实际控制人。

深交所要求结合国药药材股权结构、董事会构成及公司章程具体条款,说明国药集团及其下属公司能否对国药药材实施有效控制。并请公司聘请财务顾问就《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所披露的内容进行核查并出具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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