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南京公积金余额可作购房前期资金是买房人利好
[探索] 时间:2025-07-05 22:17:49 来源:差三错四网 作者:知识 点击:198次
中新网南京2月28日电 (记者 朱晓颖)“南京出台新政,专家作购公积金余额可作新房、南京二手房购房前期资金,公积这对买房人来说是金余金买利好消息。特别对首次置业、房前房人改善置业的期资人群,可以减轻筹集首付的利好压力,加快付款节奏。专家作购”南京工业大学天诚不动产研究所所长、南京南京市房地产学会会长吴翔华28日在受访时表示。公积
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7日晚发布《关于优化南京市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款相关规定的金余金买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
《细则》提到,房前房人在本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期资职工及其配偶(以下简称“购房职工”)购买南京市新建商品住房且符合购房提取条件的,可以与开发企业签订协议,利好用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余额作为购房前期资金。专家作购
《细则》还提到,购买南京市存量住房的购房职工符合购房提取条件的,可以与卖方签订协议,用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余额作为购房前期资金。
上述《细则》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
据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统计,2022年,全年共归集住房公积金535.82亿元(人民币,下同),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107%;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283.84亿元,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105%。全年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390.93亿元,住房公积金个贷率保持103%,资金得到充分使用。
吴翔华介绍,按照原来的流程,购房人是先付首付,再提取公积金;按照持续到今年底的新政,购房人可以直接用公积金支付购房前期资金。“这样的话,筹集资金的压力就变小了,中间环节也减少了,提高了购房便利度。”
去年,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利好政策不断,其中包括提高2022年5月至12月租房提取额度等。(完)
(责任编辑: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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